关于评选2026年东北农业大学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上的引领作用,更好地发挥奖学金对学生开展科研工作的帮扶和支持作用,现决定开展2026年“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具体安排如下:秦鹏春先生是我国著名动物组织胚胎学家、教育家,东北农业大学生物工程系创始人之一。秦鹏春先生一生淡泊名利,潜心修学,执着于科研事业,为我国乃至世界胚胎学研究作出了突出贡献,功勋卓著。为了纪念秦鹏春先生,弘扬先生严谨的治学态度、锲而不舍的科研精神和高尚的人格魅力,特此设立“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以激励生命科学领域青年学子潜心向学,敢为人先,勇于创新,造就一批科技报国理想坚定,具有追求真理、勇攀科学高峰精神的优秀人才。东北农业大学在读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2.硕士与博士研究生: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学院在读研究生(本科阶段为秦鹏春班学生者优先)。1.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爱国爱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审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由生命科学学院组织开展。(1)“秦鹏春班”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参加当年度“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院意见由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填写并盖章;(2)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会聘请专家成立初审委员会,初审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后,按照获奖人数的150%确定获奖候选同学进入答辩环节;(3)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会聘请专家成立答辩评审委员会,听取候选同学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同学答辩情况现场打分并排序确定最终获奖同学。(1)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会向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医学学院和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征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当前学段内科研成果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奖励等成果)。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秦鹏春教育基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科研成果清单》(附件2),学院意见由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填写并盖章;(2)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会聘请专家成立初审委员会,初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科研成果按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组进行审核评议,根据科技成果在生命科学领域的创新性和对东北农业大学特色优势学科发展的契合度等,按照最终获奖人数的150%确定年度获奖候选同学进入答辩环节;(3)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会聘请专家成立终审委员会,听取候选同学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同学答辩情况现场打分并排序确定最终获奖同学。本科生首次申报获奖者授予“新锐奖”,其中二年级不多于5名,三年级不多于3名,四年级不多于1名,奖励3000元;新锐奖获奖者,可在下一年度申请“持创奖”,经考核合格后奖励4000元;硕士生授予“菁英奖”,不多于3名,奖励8000元;博士生授予“领军奖”,不多于3名,奖励8000元。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学金,获奖者可得到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专家指导,帮助获奖者规划未来科研路径,指导免试推荐等学业发展方向。1.在同一学习阶段,获奖学生不能重复申报本奖学金(本科生“新锐奖”获得者除外)。2.当年度评审结束后,由获奖者向生命科学学院提出申请,秦鹏春教育基金理事会将通过学校财务处直接将奖金划转到获奖者银行卡中。3.建议获奖者利用“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到国内外生命科学领域高水平实验室进行短期课题研究、参加国内外知名院校夏令营、参加国内生命科学领域学术会议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1.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于2026年5月8日下班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2.相关学院请于2025年5月8日—5月10日完成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和初评工作,并于11月24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给“秦鹏春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