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品要求
作品需紧扣二十四节气与农耕文化开展,展演活动作品分为农耕舞蹈类和艺术作品两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1.农耕舞蹈类作品
①表现形式:学生需根据二十四节气中的寒露节气编排舞蹈,舞种不限(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街舞、团体操等均可),也可结合情景进行舞蹈创新融合。
②队伍规模:每支队伍参赛人数不少于10人。
③节目时长:每个作品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艺术类作品
1.紧扣二十四节气与农耕文化,开展以下类别艺术作品创作。(1)绘画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不超过对开(54×78cm))。(2)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表明顺序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4)设计类作品,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5)其他类,包括雕塑、压花、版画等作品,鼓励围绕主题积极创作具有农耕特色主题,艺术形式丰富的作品。
3.原创性要求:所有材料需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引用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