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巡护人员5名
二、工作地点
西沱镇、石柱县城随机调配,服从组织安排及工作地点调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安排,工作作风优良,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较好并胜任巡护工作(需在西沱镇趸船上值夜班),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口碑良好。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 40 周岁及以下(1986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船舶驾驶资格证书或有驾驶证5年及以上且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人员优先。
5.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岗位职责
协助巡护人员是渔政执法管理的重要辅助力量,其职责主要负责所在辖区禁渔护渔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包含夜间巡查工作)。协助巡护队伍不具备执法资格,但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可以协助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及对涉案人员进行初步问询检查。协助处理信访投诉等工作。协助巡护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服从安排,并完成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临时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与考核,确保服务效果。
协助巡护人员要严格遵守《石柱县长江禁渔护渔队管理制度》,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严格按照《石柱县长江流域禁渔护渔队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格审查
报名及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3日下午- 4月27日上午12:00止(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1楼大厅。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23-73318118。
报名时根据岗位的条件要求,持报名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本人政审资料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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