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开展巡察,并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7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巡察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到位,履行乡村振兴资金主管责任存在差距
(1)针对“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学习载体提效,依托线上平台实现2025年学员学习完成率100%,举办全市农业农村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干部参训;将相关重要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年度“第一议题”,7月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开展研讨发言,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深化学习制度落实,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规范文件,明确局党组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示范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市委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组织干部参与学习。三是推动学用结合落地,开展“周五学习日”活动,覆盖“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推行“学习+调研”闭环机制,开展千名“三农”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以“一人一村”模式全覆盖走访全市641个村,收集基层诉求,切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落地。
(2)针对“发挥牵头抓总协调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举办全市农业农村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学,推动干部思想行动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二是健全协同机制,联合9家部门印发《萍乡市关于开展“三查三治”行动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建立“周会商、半月调度、随时研判”工作机制,成立市级包片指导组开展全域指导,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召开各类调度会多次。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多项资金监管相关制度,构建项目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省厅“四化”推进机制,实现年度项目资金100%分配至县区,落实到实施主体比例达84%以上。四是推进问题整治,全面排查2021—2024年农业项目,梳理逾期未完工项目,并印发专项整治方案,目前所有项目均完成主体建设及核心整改工作;市、县两级累计召开专项整治调度会多次,建立四级联动机制推动问题整改。
(3)针对“落实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主管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对2021-2024年农业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出逾期未完工项目,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并将责任精准落实到具体县区、单位。二是强化现场督导,由分管领导带队赴项目现场开展靶向指导,实现逾期项目现场督导覆盖率100%,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完成核心整改,逾期项目均已完成主体建设及核心整改工作,多个重点项目完成验收及资金拨付,相关县区重点项目先后完成第三方审计、县级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四是整治突出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随意变更实施主体问题完成全面整改,相关违规项目资金已收归财政,重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完成省级验收。
2.整治管理乱象和作风顽疾不够到位,重点领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较突出
(4)针对“乡村振兴产业资金使用监管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监管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多项资金监管相关文件,强化乡村振兴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织密资金监管制度防线。二是处置问题项目,指导各县区出台产业帮扶“四个一批”实施方案,推动全市村产业项目新增收益,切实提升村集体收益水平。
(5)针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管流程,全面贯彻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类项目资金监管流程,健全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全流程规范管理体系。二是全面排查整改,组织各县区梳理排查2020—2024年市级粮食生产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市局成立核查组开展实地核查,排查出相关问题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追缴违规资金,相关县区已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对信息变更不及时的补贴户头信息完成核实更新并提供佐证。四是补齐发放短板,相关县区因账户问题结余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全部补发到位,各县区对补贴发放中的各类问题完成全面规范整改。
(6)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萍乡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资金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制定底数核查工作方案并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二是健全审核机制,联合5家部门印发《萍乡市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联审机制》,明确联审职责,建立“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县级部门联审+市级抽查复核”三级审核流程。三是整改虚报面积,通过超面积建设补齐虚报建设面积问题,相关县区上图入库面积超出省厅下达建设任务。四是规范资金管理,推动全市各县区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门子账户,实现资金专户专款专用,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市高标准农田资金按要求通过子账户规范拨付。五是落实管护资金,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调度建后管护资金使用情况,各县区按要求安排建后管护资金,实现建后管护资金足额保障。六是强化过程监管,按月调度项目进展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设立情况,督促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确保工资专款专用、及时到位,相关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度达到合同要求。
(7)针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查重复申报,组织开展专项核查,从源头杜绝资金申报乱象。二是严把项目入库,以党组会审议为抓手,严格审核2026年农业农村财政专项储备项目,审议通过推荐申报项目,筑牢项目入库审核关口。三是强化资金全程监管,督促县区充分运用省厅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分配、使用、绩效开展全过程监管,2025年省级下达的财政资金已全部分配到县区。
3.其他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够到位,推进各领域“小切口”整治任务有短板
(8)针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问题专项整改,7月召开局党组会,通报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发现的市财政局相关问题,审议并制发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地。二是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出台《萍乡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强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健全“乡财县管”体制,指导各县区出台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先后制定乡镇财政资金、乡镇银行账户、内部控制以及重点费用管理等制度40项,2025年市财政局编制管理文件指引汇编及常见问题监督手册,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是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对照省财政厅要求,指导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乡镇(街道)围绕多方面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并填报台账,对相关县区开展重点抽查,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财政资金违规拨付自查,未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四是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邀请专家开展两期财会监督专题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全省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2024年以来常态化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点核查,发现问题清单化督促整改,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五是强化动态智能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动态监控,各乡镇启用重点支出限额校验功能,强化乡镇财政资金大数据监管,及时纠正资金支付违规行为。
(9)协同推动各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发改部门:一是开展联合督导,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督导小组,对问题项目下达督办单并跟踪整改进度。二是规范项目申报管理,对拟申报项目开展全覆盖现场踩点、备案,施工中按定位督导,完工后对照定位核查,有效防范套取、挪用资金等问题;明确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项目标准,完成概算评审。三是完善制度流程,出台《萍乡市以工代赈工作指引》并列明负面清单,绘制项目实施流程图,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按月调度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摸排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教育部门:一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相关县区明确食材配送费用审核拨付各方职责与时限,规范报账材料提交、审核、移交流程,确保资金月底前足额拨付,2025年度食材费用已全额支付。二是搭建智慧监管平台,上线相关监管小程序,覆盖全县供餐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处理并回复家长建议,构建家校共治格局。三是强化实地监管整改,秋季开学初开展学校专项检查并下发督办单,组织全县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推动膳食经费管理等制度落地见效。
人社部门:一是规范帮扶车间管理,协调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就业帮扶车间134家,开展上门走访跟踪服务,全市帮扶车间吸纳大量人员就业,其中包含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重点监测对象;全面排查帮扶车间,组织多场次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相关车间拨付吸纳就业补贴。二是整治交通补贴问题,对2020年以来全市省内跨县交通补贴开展100%排查,核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善就业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数据共享比对核查,推动全市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3.73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93万人。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交通补贴发放等相关文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镇村调研指导,2025年切实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发放省内跨县交通补贴。
住建部门:一是强化动态监测管理,2025年累计下发多份工作提示函,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管理相关通知,组织开展信息复核,全年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60924户,监测率100%,71户C、D级危房全部完成改造。二是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督促各县区完善危房改造申请、公示、审批等档案资料,严格按节点拨付资金,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竣工后及时验收并拨付全部资金,完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数据。三是整改突出问题,督促芦溪县住建局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危改对象,及时纳入新增改造对象,危改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至农户“一卡通”。
交通运输部门:一是及时下达分配资金,2025年5月完成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分配下达并拨付到位,完成省厅计划备案。二是规范资金拨付使用,对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行业监管资金完成全额拨付,相关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水利部门:一是有序推进上栗县枣木水厂项目建设。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多次赴现场实地调研督导项目筹备、清表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用地、施工物料运输等问题,严格把控施工安全与建设进度。该项目于2025年9月开工,目前已完成挡土墙建设及场地平整工作,清水池建设正有序推进。二是全力推动上栗县上埠水厂复工建设。市水利局负责同志现场调研督导厂区主体工程、一体化设备安装等关键环节建设,实地踏勘主管网铺设现场,部署工程质量管控与民生服务保障工作。目前厂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开展设备调试,主管网已铺设东源乡12个村。
林业部门: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出台林业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制度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整改绩效问题,对2022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开展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通过林改培、造林等任务整改落实效益指标要求。三是开展专项审计,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乡村振兴林业相关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审计,结合审计结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推动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和产业化发展。
(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4.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较为突出
(10)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整改材料归档,针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按要求规范整理材料,且经巡察组审核通过。二是健全整改工作机制,统筹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专题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按程序审核印发;会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深学细悟相关重要论述;多次专题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汇报,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落实。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在整改方案中逐一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进展、佐证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报送党组会审议。四是纵深推进问题整改,对原乡村振兴局整改成效不佳的问题重新建立清单,与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一并调度推进;定期调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拨付情况,截至2025年年底,所有县区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均达97%以上,定期转发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督促县区及时拨付资金。
5.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不够充分,责任、作风方面的新问题、新表现时有发生
(1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传达学习警示教育及典型案例通报,转发中央纪委节日廉洁通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学习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压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围绕典型案例材料开展专题研讨,并接受履行“一岗双责”提醒谈话。三是推进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召开多次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统筹部署推进相关整治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起点,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深化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见底见效。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已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二是聚焦重点难点攻坚,针对整改中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部门联动发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三是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攻坚克难,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政治自觉、履职担当和作风实效。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建设,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构建全过程闭环管理格局。五是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思想淬炼和能力培训,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全面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攻坚能力。六是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及时公开整改工作进展,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整改成效践行初心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9-67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