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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农业资讯(26年4月16日)

  • 2026-10-26 02:55:14
每日农业资讯(26年4月16日)

一图读懂|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三十条(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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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于鲜味,广州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链构筑蓝色经济新生态

摘要:

清晨的广州,黄沙水产中心的鲜活气息已率先苏醒,商户打开智能海鲜池,24小时直供的天然海水里,波士顿龙虾张螯游弋,南沙青蟹挥钳爬行。

午后的街头水族店里,人工繁育的珊瑚舒展触手,砗磲安静开合,把深海的斑斓搬进都市生活。

夜晚直播间内,主播手持刚分拣的花胶讲解滋补功效,订单实时飞向全国。

从餐桌的鲜味到案头的景致,从批发市场的人声鼎沸到深远海装备的破浪前行,“十四五”以来,广州以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建设为抓手,正构筑起一幅兼具烟火气与科技感的蓝色经济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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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

摘要:

一、适用范围

进出我国渔港的海洋渔业船舶(以下简称“渔船”)应当遵守本通告。

二、管理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的监督管理。

三、报告责任

渔船所有人、实际经营人为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第一责任人,船长为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直接责任人,应当对报告的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负责。

四、报告方式

渔船进出渔港应当通过农业农村部或省级进出渔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告。首次登录系统应当注册并核对渔船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省级系统应当在2026年2月28日前与农业农村部政务通“渔港通”模块实现互联互通。

五、报告内容

出港报告内容包括:渔船出海前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拟出渔港、拟出港时间、在船人员情况、携带网具情况等。

进港报告内容包括:拟进渔港、拟进港时间、在船人员情况、渔获品种和数量等。

六、报告要求

大中型渔船(船长12米及以上)进出渔港实行航次报告,应当在驶离前、进入渔港前4小时完成报告,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及时完成进港报告的,应当在进港后6小时内补办报告手续。小型渔船(船长12米以下)进出渔港实行日报告,应当在驶离前、进入渔港前2小时报告;每日多次进出渔港的,应当在首次出港时报告,末次进港前2小时报告。当报告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变更或撤销后重新报告。根据管理部门指令执行海上搜救或其他公务任务的渔船无需报告。

七、报告结果

提交渔船进出渔港报告信息后,将收到系统校验的反馈信息。未收到反馈信息的,应当主动联系管理部门获取。系统校验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需重新提交报告,系统校验合格后,准予出海。

八、管理要求

已发布台风、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下禁限航通知的,管理部门应当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对相关渔船采取禁限航措施。要加强进出渔港渔船的监督检查,发现不报告或者报告虚假信息且尚在港内的渔船,应当禁止其离港并接受调查;发现不报告或者报告虚假信息且已离港的渔船,应当立即召回并立案调查。离港渔船非本港籍的,由离港地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第一时间通报船籍港地管理部门,由船籍港地管理部门召回并予以协查。对不服从召回指令、情节严重的,依法扣留或吊销船长职务证书。鼓励各地将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履行情况与国家有关政策挂钩,建立奖惩机制。

九、其他事项

进出渔港的非渔业船舶应当参照本制度向渔港所在地管理部门报告。

内陆渔业船舶进出渔港报告制度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另行规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2号)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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