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5日查,当事人青岛索戈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里岔镇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决定书编号:胶综法罚决字〔2026〕第00024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4月9日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肆拾肆元整
当事人名称:青岛索戈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执法领域:食品安全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