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须知、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我校代码为:10758。我校报考点代码为:6508。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相关加分项目、照顾政策、免初试及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为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须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按教育部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网上报名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保持预留电话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