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法律要求,切实提升渔船通导检查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筑牢渤海湾渔业安全生产与生态保护防线,近期,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七支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围绕新法核心要义并结合天津市渔业执法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在全队掀起学法、懂法、用法热潮。
本次学习紧扣我市渔船通导监管工作重点,聚焦新法修订的核心要点,采取“条文解读+案例剖析+实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强化渔船通导设备监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关键条款展开深入学习。授课人员结合我市渔业船舶通导设备检查执法实践,详细解读了新法关于北斗船载终端、AIS自动识别系统、VHF甚高频通信等设备规范运行、数据传输、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深入剖析了执法过程中证据固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难点问题,帮助执法人员精准把握立法精神和执法尺度,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学习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登船检查、渔港巡查、海上巡航等工作经验,围绕“如何将新法要求融入天津渔船通导日常监管”“如何规范通导设备执法检查流程”“如何防范执法风险、提升渤海湾渔业执法效能”等议题交流心得、凝聚共识。大家一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修订和实施是提升渔政执法质效的重要契机,大家必须吃透条文、精准履职,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守护渤海渔业资源的具体行动。
为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执法实效,天津市农业执法部门同步部署了三项落实举措:一是开展“送法上船”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沿海渔港,向船东、船长及船员宣讲新法中与渔船通导、航行安全、资源保护密切相关的条款,明确违法后果,引导生产主体合规作业;二是开展专项执法练兵,以新法为依据,完善渔船通导设备检查清单,重点排查北斗、AIS、VHF等设备运行状态、证书有效性等关键内容,提升隐患排查精准度;三是健全执法规范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每一次通导检查、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准确。
下一步,天津市农业执法部门将把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作为长期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学习、实战化练兵、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渔船通导监管职责,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渔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渤海湾渔业水域生态安全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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