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
根据《西吉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西农发〔2026〕14号)和《吉强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方案》文件精神,对遭受高温、干旱、雪灾、寒潮等自然灾害的养殖主体,调运储备越冬饲草给予补助。具体按实际受灾情况进行补助,每吨饲草补助不超过180元,养殖大户及农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600元,养殖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保种场等经营主体每家补助不超过18000元。
经农户申请,村级审核验收,吉强镇饲草补贴资金共涉及73户,购买饲草数量2083.15吨,补贴资金229995.39元。现将到户(养殖场)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及补贴资金发放有问题的,请以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向吉强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9日
举报电话:0954-3012754(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附件:西吉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资金兑付表.xlsx
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和 谐 吉 强
供稿|马秀清
编辑|马东花
审核|王金环
监制|李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