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09号】
2026年4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09号公告,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认定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本次认定的单位覆盖药效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室内检测及田间试验)、产品化学试验(理化性质、产品质量检测/储存稳定性)、毒理学试验(重复染毒、特殊毒性、微生物致病性、代谢与毒物动力学)及环境影响试验(生态毒理B1/B6/B7类)。
📅 有效期:多数单位资质有效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31年4月2日。
📄 完整名单见上图(共7家单位,含证书编号及具体试验范围)。
此次认定将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试验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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