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曹县“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
各社会团体、群众:
为改善我县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曹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鲁农函字[2025]49号)文件要求,我县拟定于2026年4月16日在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等公共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计划放流规格≥100mm的净水鱼苗107万尾,其中草鱼30万尾;鲢鱼45万尾;鳙鱼32万尾。
公示期:2026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本次增殖放流活动。为保护鱼苗,放流后15天内,放流区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包括垂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