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纪委监委4月10日发布消息: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原二级巡视员陈长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马鞍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简介简历
陈长春,男,汉族,安徽马鞍山人,中共党员,2018 年 3 月任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22 年 2 月转任为二级巡视员。
与其有交集的1已被查处
谢红心(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副主任),与陈长春为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同事,存在工作交集与上下级、同事关系。2025 年 11 月被通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为近期马鞍山市人大系统被查处的重要领导干部之一。
警示提醒
人大机关是权力机关、监督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手握监督权力、民生话语权,更应严守纪律规矩、坚守廉洁底线。
陈长春身为人大机关二级巡视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履职,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触碰纪法红线,不仅毁了自身仕途,更损害人大机关公信力、破坏地方政治生态。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以权谋私、公器私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级别高低,都要时刻敬畏纪法、敬畏权力、敬畏人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人大系统干部肩负监督、立法、民生保障等重要职责,岗位特殊、责任重大,更需严以律己、严以用权。陈长春案再次敲响警钟: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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