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1号-11号岗位试讲前资格复审;12号-15号岗位面试前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10号-15号岗位如有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或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具体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4)专职辅导员岗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班级、高校二级学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院(系)、班级、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9、10、13、14、15号岗位提供)。
(二)考核形式及各岗位考核方式
1.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5月16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围绕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不指定考试大纲与参考教材。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szai.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查询,查询操作说明将在学校官网发布。
(2)试讲。试讲以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各岗位考核方式
(1)1号-9号岗位的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
(2)10号-11号岗位的考核方式:笔试+试讲+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范围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员。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试讲人员名单。
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和试讲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和试讲总分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
(3)12号-15号岗位的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
3.总成绩计算
1号-9号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10号-11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同分,则按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12号-15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