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条例修订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同推进,彰显了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一、政策背景与时代要求
2026年3月,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同时各地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这两项工作的同步推进,体现了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即在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农业普查条例的修订,为科学掌握农业农村基本情况提供了制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则为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
二、农业普查助力生态治理
新修订的农业普查条例在普查内容上有了重要扩展,不仅包括传统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等,还新增了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内容。这些新增内容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撑。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实践为例,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需要对畜禽粪污处置、水土保持、湿地管护等问题进行系统治理。农业普查数据能够准确反映畜禽养殖规模、分布情况、粪污产生量等信息,为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条例明确普查行业范围包括畜牧业,普查内容包括农村劳动力及就业、乡村建设等情况。这些数据对于评估生态治理效果、制定针对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生态治理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提出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年行动,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些措施的落实,将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过规范污泥、固废、畜禽粪污分类处置,推进处理设施跨区域匹配,不仅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还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通过深化矿山非法开采综合治理,提升了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土地资源。这些举措体现了生态治理与农业发展的协同推进。
自治区强调要落实"四水四定"原则,高标准实施雨污分流、水土保持、湿地管护等项目,集约节约用好水资源。这对于保障农业用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四、数据驱动科学决策
农业普查条例强调要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这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数据来源。通过整合农业普查数据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能够更准确地评估农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宁夏在整改工作中强调要坚持科学系统思维、实事求是原则,这就需要准确的数据支撑。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生态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新条例通过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法律责任体系,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可靠性,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五、正确政绩观的引领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理念与农业普查条例的要求高度契合。条例明确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禁止自行修改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等行为。
正确政绩观要求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不能为了追求政绩而弄虚作假。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反映了农业农村发展的真实状况,即使数据不理想,也是制定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同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也要从严从实,不能搞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只有坚持正确政绩观,才能确保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才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最终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六、协同推进的实现路径
农业普查与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农业普查数据,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另一方面,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农业普查内容,全面反映农业农村发展的生态维度。
建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在普查方案设计中,适当增加生态环境相关指标;在督察整改中,充分利用普查数据评估治理效果。
农业普查条例修订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协同推进,体现了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系统思维。通过科学普查掌握家底,通过生态治理夯实基础,两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标题:《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33号)》
链接: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603/t20260327_1147755.shtml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标题:《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生态环境部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dfnews/202604/t20260401_11480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