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农基社会的农业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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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说:“天下事,在局外呐喊议论,总是无益,必须躬身入局,挺膺负责,方有成事之可冀。”
在陆地生态系统中,土壤是储量最大的活跃碳库。光合作用产生的有机物会以多种形式输入土壤中,比如凋落物、根系分泌物等,同时土壤中的微生物又会分解这些有机质并向大气释放二氧化碳。不正确的耕种方式在作物固碳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减少土壤中的有机质,同时排出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因此,增加而不是消耗土壤中的有机质,能在提升土壤肥力的同时,显著地增强农业的固碳能力。蒋高明在2010年测算,中国有18亿亩农田,按平均容重为1.2吨/立方米计算,如将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1%的话,相当于土壤从空气中净吸收了306亿吨二氧化碳。即使我们利用30年的时间来完成这个增长过程,每年也约有10亿吨的二氧化碳被固定在耕地里。目前我国经济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70亿吨,至2015年将超过100亿吨。按照我们向世界宣布的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减少40%~45%的话,我们得减少28亿—31.5亿吨绝对碳排放。而耕地固碳量按照保守的估计,其贡献率也能达32%—36%。耕地固碳是农业产量提高的副产物,技术上也相对容易操作(蒋高明,2010)。
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就是我们所说的碳汇。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中对各国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分配,人们创设出来一种虚拟交易,一些排放了超标温室气体的国家,可以和其它国家合作以造林等方式来增加碳汇,抵消自己的碳排放量,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碳汇交易。碳交易已成为面对气候变迁的一个市场解决方案,对于农业来说,通过碳汇交易可以获得相当数量的产出收益或成本补偿。目前,国际上碳交易主要有:
CDM(清洁发展机制):根据《京都议定书》第12条,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3条规定的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根据该规定,允许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任务的附件一缔约国在通过非附件一缔约国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获得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并依此抵消其依据《京都议定书》所应承担的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任务。
JI(联合履行):根据《京都议定书》第6条的规定,为履行第3条的承诺目的,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可以向任何其他此类缔约方转让或从它们获得由任何经济部门旨在减少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排放或增强各种汇的清除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Emission Reduction Units,ERUs)。
ET(排放贸易):根据《京都议定书》,排放贸易机制是指一个附件一国家超额完成了其承诺的减排任务,便可以将其多余的减排限额部分出售给某个排放量超过减排目标的附件一国家。排放贸易通过附件一缔约方之间的协商确定总的排放量,根据各个国家减排承诺分配各自的排放上限“分配数量单位”(Assigned Amount Unit,AAUs),附件一国家可以根据本国实际温室气体排放量,对超出分配数量的部分进行购买或者对短缺部分进行出售。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农基生产所可能捕获的农业碳汇有着相当的想象空间。生命的进化过程是漫长的,从第一个生命到第一个可以利用二氧化碳的自养型生命的出现,这个自然进化过程用了20亿年。根据相关研究,科学家将一个细菌改造成可以利用二氧化碳的自养型细菌,只需区区200天,这个纪录是2019年11月以色列的科学家创造的,他们成功地创造出了一种将二氧化碳作为唯一碳源的自养型大肠杆菌。正如古人无法想象我们今天有哪些农产品,我们也同样不可预知未来的人们会在农业中创造出什么新的品种。
参考文献
[1]胡章,李思东.生物固碳途径及其进化[J].广东化工,2010,37(10):62-63+77.
[2]蒋高明:大力发展固碳型生态农业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0/1/226744.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