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依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优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办发电〔2023〕1号)
(二)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应是资金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产业发展规模大、市场辐射范围广、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等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涉农企业,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要求,所建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申报主体具备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能力和相关要素保障条件。
二、建设内容
(一)农产品精深加工。围绕十大农业产业集群,推动农产品加工扩规提质,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支持企业配备农产品加工核心设施装备,实施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数字化改造,提升产业链科技含量,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精细化、高端化迈进。
(二)绿色高效种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现有基础和资源禀赋,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基地,实施现代化种养、冷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支持优良品种繁育,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在种苗组培、生产苗快繁扩繁等设备购置方面给予补助。发展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配备升级实验检测所需的仪器、药残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所需的仪器等设备。
三、扶持标准
主要支持2026年以来新投资的建设项目,按照“先建后补”原则,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思路、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资金计划及筹措方式(包含申请财政资金额度,并详细列出财政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建设必备的用地、施工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如实编写项目申报书,报区县(含功能区,下同)农业农村部门。由市级平台公司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2.县级推荐。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书的规范性、真实性以及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有关政策制度要求,建设手续是否齐全,建设主体是否具备实施项目建设的能力等进行审核后,综合项目成熟度、产业带动能力等因素择优推荐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市级评审立项。市级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考察,综合考虑评审结果、以前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确定拟支持项目,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4.方案批复与实施。项目立项后,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后,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实施主体批复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市级平台公司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原则上,项目应在实施方案批复后 1 年内建成。
五、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处:杨凯、陈晓东 51709112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李林51703793
电子邮箱:cyhb@jn.shandong.cn
现代农业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
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