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塔城地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刑事立案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可通过以下方法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xjrc365.com)上传资料并根据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表,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提供照片信息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理解错误、操作失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00:00至2026年4月8日20:00
(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6年4月9日至4月10日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xjrc365.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塔城市。
(以准考证为主)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常识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卷面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xjrc365.com)自行查看笔试成绩和入闱情况。若对成绩有异议,本人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日内致,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1.面试时间及地点:塔城地区公安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可关注短信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体测环节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可关注短信通知)
对进入面试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依据总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1.组织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参加的考生自行承担。
2.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可关注短信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体测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体测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xjrc365.com)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情形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新招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赴岗报到。新聘人员报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入职后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公积金等)。
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考勤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三、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xjrc365.com)、微信公众号“塔城公安”发布。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相关事项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导致取消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塔城地区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塔城地区公安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2026年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塔城地区“区强民富”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五区”建设、“5+2”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塔城地区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面向2026届及之前的应(历)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100名的高校。
二、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相应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
6.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2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作为塔城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以及塔城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本地区辞职人员;参加塔城地区历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的;
3.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学院、成人教育、非公办性质院校、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制为2年以下的(以境外官方学制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部分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塔城地区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
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s://tc202601rcyj.zhaopi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查询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3.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
4.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在报名系统内提示并同步发送短信通知,后续考核等具体安排将在报名系统中以公告或者通知形式发布,审核通过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相关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岗位资格审查情况,以线下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试工考核的方式为主(时间暂定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岗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入闱体检环节考生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他未明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体检结果公示3—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视病情确定是否复检,符合复检条件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向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拟引进人员报到上岗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程序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2个月)。聘用文件下发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和保障
(一)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职称待遇。引进的博士、硕士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符合任职资格的,在首次聘任时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三)安居保障。引进人才除享受岗位等级相应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试用期满后,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购房补贴(先购后补);提供人才公寓或给予租房补贴。
(四)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五)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3天,按照疆外最高1000元、疆内最高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次日可参加塔城免费一日游。
(六)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试用期满后可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七)优才待遇。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子女就学、免费体检、“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八)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五、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依规处理,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原因调整的,均以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通讯无法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tcrsjjck@sina.com
3.技术咨询(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