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填补丘陵山区农机化短板,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云南省近日出台农业机械“先行先试”专项补贴方案。该方案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对尚未纳入中央补贴范围但符合本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农机装备给予支持。
此次补贴重点聚焦水稻、玉米、甘蔗、茶叶、咖啡、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在耕、种、管、收环节的薄弱点,涵盖农用无人机、中小型丘陵山地拖拉机及农机社会化服务等领域。补贴实行定额制,原则上依据产品市场销售均价测算,额度不超过均价的30%。同时,为惠及更广泛主体,方案设定了年度补贴总额上限,个人不超过1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30万元。
为确保补贴产品切实解决生产难题,方案明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参与补贴的农机产品须通过省级“先行先试”新产品认定,并获得相应评价报告。产品需具备显著的创新性,特别是在解决丘陵山区“无机可用”问题或特色经济作物关键环节实现技术突破。生产企业须具备稳定产能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对其产品质量与销售行为承担主体责任。
在实施管理上,该补贴采取动态调整机制。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站与鉴定站将对连续享受补贴两年及以上的产品进行年度综合评估,技术成熟、效果良好的产品可推荐纳入常规补贴范围,而对可靠性差、用户反馈不佳的产品则及时移出目录。此外,方案强调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确保政策实施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