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引导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接受专业化农业托管服务,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69号)和《泾川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飞云镇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内容
结合我镇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本次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聚焦玉米产业,对玉米种植“耕、种、防、收”四个生产环节开展全程托管服务。农户通过托管接受社会化服务,按标准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切实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农业生产效率。
二、补贴标准及对象
1.补助标准
实行分环节定额补助,具体标准为:机耕作业每亩补助30元,机种作业每亩补助10元,病虫害防治每亩补助10元,机收作业每亩补助30元,亩均全程服务补助标准不超过80元。
2.补助对象
该项目拟计划由公开遴选的社会服务化组织选定项目实施区域,补助对象以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为主,重点支持小农户,调动小农户接受农业托管服务的积极性。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至少占60%以上。对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万元。
三、服务主体
经公开遴选、严格审核,确定以下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区域农户提供玉米“耕、种、防、收”全程托管社会化服务,具体名单如下:
四、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相关资料,规范填写资金兑付花名册,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付至农户“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