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走深走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1.项目规划设计方面:规划选址脱离实际、设计不科学,与群众需求脱节;前期论证、评审不严格、批复内容不全面,项目“不好用、不能用”;领导干部利用项目分配、规划立项、设计审批环节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2.项目招投标方面:招标单位违规拆分标段、设置门槛,同一单位高频异常中标;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勾连串通,审核把关不严,暗箱操作;投标人围标串标、借用资质、弄虚作假、买标卖标,违法转包分包;评标专家违规评审、不公不廉;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3.项目建设质量方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擅自变更、降低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材料;监理单位履责不力、资料造假、签字不实,隐蔽工程监理不到位;输配水工程设施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存在质量缺陷,影响整体功能发挥;道路工程施工把关不严,不好用;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工程质量不高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4.项目验收方面: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审批和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流于形式、搞虚假验收、“带病”验收、“甩手”验收;工程验收不覆盖所有设施和地块,不严格,整改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长期不验收;验收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全面,报告数据不统一;验收人员吃拿卡要、与相关方勾结骗取资金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5.项目建后管护方面:重建轻管、建而不管;项目移交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管护责任、资金、制度不落实;设施损坏长期不修、影响使用;项目“上图入库”不实、存在撂荒或挪作他用,未发挥应有效益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6.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资金拨付不及时、被挤占挪用、骗取套取;通过虚构工程量、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恶意压减评审价格、导致资金“缩水”或大额结余;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7.其他方面: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
1.合同管理方面:合同签订前未按规定民主决策,租金明显偏低、租期过长;合同缺少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租金、承包费等集体收益被长期拖欠、少缴、漏缴;对承租方改变资产用途、损坏资产等行为监管不力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2.债务管理方面:违反程序举借债务,债务台账信息不实不准;因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偿还困难;对历史遗留债务处置不力、长期挂账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3.工程项目方面:工程项目应招未招、虚假招标、拆分规避招标;施工中随意变更、监理失职、偷工减料;成本失控、超预算、支付不规范、白条入账;项目竣工后资产移交不及时、管护责任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4.数字监管与村务公开方面:省级监管平台数据不准、预警功能应用不足、推广使用不力;“阳光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实、流于形式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5.村办企业(合作社)监管方面:村办企业、领办合作社资金管理混乱、收益分配不透明;存在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监管责任不清,集体资产与个人资产界限模糊,利润分配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6.制度执行方面:“村财乡管”制度执行不到位,账户未按规定使用;乡镇监督弱化,仅限于记账审批;集体资金被违规出借或侵占挪用后追缴不力;集体收入核算弄虚作假、违规分红,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7.产业帮扶项目质效方面:帮扶产业项目前期论证不足、选择不科学,抗风险能力弱,导致项目低效或闲置;资产确权移交不及时,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对盘活低效项目存在顾虑,盘活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效益低下,带动农牧民增收效果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8.其他方面: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反映渠道
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动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线索提供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项目或村组名称、具体地点、问题发生时间、主要情况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72-861355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传真:0972-8619782
邮箱:hdnyncqfzb @163.com
来信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区大道217号,市农业农村局(集中整治工作专班),邮编:810600
来访接待:海东市农业农村局1号楼三楼(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四、注意事项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