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81号、《贵州省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要求,现面向全县范围内遴选组织实施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开展粮食、油料、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牧草、蔬菜、水果等作物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类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2.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1年以上;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在服务组织确定后,全部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进行名录库管理;5.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6.服务农机具安装有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优先承接项目;7.拟申报印江县或已经成功申报县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的服务主体。1.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核实审核后上报。3.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1.服务主体自行申报的提交申请表(附件1)(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乡镇(街道)推荐的提交附件2汇总签字盖章上报。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联系人:李先富;联系电话:18311738071。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局4楼)。主编:张军
审核:肖军 左瑶瑶
校对:田星
编辑:王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