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农资领域违法行为日益增多这一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资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引导农资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3月16日,第二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大队组织38团辖区20家农资经营户开展了2026年农资经营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聚焦农资经营关键环节,强化法治引领。一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农资经营的法律边界和权利义务。二是教授“三查三留”原则。查资质、查检验报告、查标签,留凭证、留档案、留检验报告。指导如何核实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标签标识等,确保进货渠道合法、产品质量合格。三是要求建立完整可追溯的进销记录,包括进货、销售、库存等信息,明确凭证保存期限(通常不少于2年)。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便于监管部门检查和消费者追溯。四是从产品外包装、执行标准等角度讲解如何进购合格农资,同时要求农资经营户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出现销售三无、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农资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五是提醒农资经营户要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在销售过程中宣传农资产品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要求及时响应农户反馈,协助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或使用疑问,并明确经营户在产品质量问题中的责任,包括召回、赔偿等义务。
培训结束后,结合近年来辖区农资市场出现的多种问题和违法行为,执法监管干部向经营户提出五个必须明确要求:必须要依法合规经营,落实好主体责任;必须要守住质量安全这条生命线,坚决不卖假货劣货;必须要坚持诚信经营,绝不哄抬物价、坑农害农;必须要提升服务水平,当好职工群众的“田间保姆”;必须要严守法律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共同把38团农资市场维护好、规范好。
此次培训,提高了农资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和从业水平,进一步压实了农资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下一步,第四大队将持续增强辖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持续筑牢农资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文/王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