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通知》(甘农财发〔2025〕69号)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主体报名遴选,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围绕我县皇城镇、明花镇范围内种植的粮食作物【皇城镇推进小麦、大麦、马铃薯、青稞等粮食作物;明花镇推进小麦、玉米粮食作物】开展“种、防、收”三个环节托管服务。
二、遴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证照齐全,经营范围中注明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等资质;挂牌运营规范,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规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财务管理规范,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并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
(二)服务能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技术服务力量和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包括播种机、收割机、植保无人机等机械),农机人员证照齐全。农业机械必须能够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建立规范的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服务合同、项目管理档案等资料,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达100%;自愿接受项目乡(镇)、县农业农村局作业监管,服从调度。
(三)社会信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反映良好,在当地影响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四)服务效果。作业机手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作业环节到位。“种”要做到下籽均匀,不漏播,确保苗齐苗全;“防”要做到药水配比科学,喷施均匀,统防到位,达到“一喷三防”的目的,全程视病虫害发生情况至少防两次;“收”要做到玉米成熟适时进行机械收获,保证应收尽收,无明显漏收漏割。实施项目服务主体需按时按点、保质保量提供相关表册及影像资料等各类资料,资料提供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资金或依据作业标准减少资金补助比例,追究相关责任,下年度取消项目主体遴选资格。遴选的服务主体全部纳入中国社会化服务平台系统管理,服务主体必须按平台要求注册申报入驻名录管理,并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四张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场地、机械设备、智能终端(北斗导航、GPS)等基础设施照片(在同一页A4纸),及农业机械2025年度检验合格;
2.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3.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诺书。
(二)遴选由肃南县农业农村局及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6年3月18日—3月20日
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皇城镇人民政府213办公室
贺妮娅联系电话:15393665722
明花镇人民政府206办公室(项目办)
卢越联系电话:18793696610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1.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诺书
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主体承诺书
按照《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本合作社(组织)自愿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并承诺:
1.本合作社(组织)具有社会化服务经验,驾驶人员户证齐全,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技术服务力量和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服务主体名下至少一台植保无人机),自愿安装远程信息化监测终端设备,自愿接受项目乡(镇)、县农业农村局作业监管,服从调度;
2.严格按照《肃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实施内容,并提供相关表册及影像资料等各类资料;
3.严格按照农机操作规程,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农业产业托管服务项目任务,确保作业环节到位;
4.本合作社(组织)严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收费标准扣除项目补助标准,确定农户承担部分,确保农户最终受益。
承诺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