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四团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4.五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5.喀什地区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2026年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社会工作证书或具备一定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师市本地户籍优先,外地户籍原则上也可以报考,但必须是本地常住人口,且录用后三个月内将户口迁入师市辖区。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基本的素质能力,能基本掌握并使用办公软件。少数民族同志必须具备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五)非退休人员、非双重劳动关系身份的人员。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期限未满人员。
4.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任两委原则上不得报考。专职人民调解员报考,则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报考意见书方可报考。
6.已在连队实行职工、土地、民兵“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职工。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宜参加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组织笔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26年3月6日-3月15日)
1.线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者如实填写附件《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及时将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kysydjdzzzx@163.com)进行网上资格初审,3月15日19:30前截止。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
2.线下报名(2026年3月6日- 3月15日)。有意者可到昆玉市玉都街道综治中心报名,如实填写《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及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地址:玉都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综治中心办公室,3月15日19:30前截止。
3.资格复审(2026年3月17日)。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资格审核结果及笔试通知将于2026年3月17日在微信公众号“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搜索关注“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招考信息有关事宜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查看公告。
(二)领取准考证(2026年3月23日)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街道综治中心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3日10:00-11:00,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半身彩照2张。
领取准考证地点:昆玉市玉都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综治中心。
(三)考试(2026年3月23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共基础、职业能力等。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座位参加笔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考试相关资料进入笔试考场,证件不全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昆玉市玉都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地点:昆玉市玉都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总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3月24日
(四)政治审查
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录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任专职网格员公示期满后与玉都街道签订聘任合同,正式上岗。聘任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可依本人申请经批准后连聘连任。经考核不合格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法的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七)递补调剂
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岗位、因试用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昆玉市玉都街道综治中心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工作。
四、监督
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督和指导本次招聘工作,玉都街道综治中心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和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相关公告、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可查阅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一经录用上岗后由个人自行购买人身意外险。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5.《招聘公告》由昆玉市玉都街道综治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昆玉市玉都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多元解纷助理 (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6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
5.掌握岗位必需的计算机运用能力,熟练使用office;
6.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附近团场居住的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发送到wlkkqrmfy@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多元解纷助理+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3月16日10: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6年3月19日14:00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四、相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第二师三十三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工资纳入师市内财政预算,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实发到手工资3600元,单位提供住宿、有干警食堂,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一)办理聘用手续
1.经面试后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现行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期间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可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3.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4.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此次聘用不解决户口,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干警报名登记表.xlsx
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四团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十四团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和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第一师阿拉尔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人民调解员应当由遵守法律法规、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群众认可,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对调解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群众基础,在专业领域有突出建树和声望、被聘为调解咨询专家的,经所在(申请)调委会组织批准,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以上)户籍在师市辖区,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1.具备较高的文字编辑、视频制作水平,能熟练运用网络平台开展工作宣传的人员;
2.全日制高校本科、法律专业大学生,具有三支一扶或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历的大学生;
3.专家学者,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法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4.有从事连队(社区)“两委”、网格员、联户长工作经历的人员和退伍军人;
5.具有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资质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5.违反人民调解工作纪律、调解纪律被解除聘任的;
6.同一师市行业性专业性(包括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组织和团镇(乡、街道)辖区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之间不得存在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可能影响调解公平公正的亲属关系;
7.直系亲属中有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可能影响履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志愿者职责的;
8.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工作条件的;
9.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单位(社区)推荐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到十四团司法所办公室咨询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司法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按照统一规定时间进行考试。
(五)面试:经考试合格后进行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电脑操作水平、沟通能力和调解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
(六)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及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所在调解组织或受委托第三方签订聘任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按照生活补贴+绩效+案件补贴的方式计算,其中生活补贴不低于2300元/月,绩效1000元/月。
(二)管理:人民调解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参照《第一师阿拉尔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符合录用的调解员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师市人民调解协会备案。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十四团司法所负责解释。
五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五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生态护林员1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三)安全意识强,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
(四)熟悉五团林情、连情、民情。
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低收入人口、复员军人及从事过林草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吸毒行为记录的,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4.有饮酒或醉酒后驾驶记录的;
三、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
五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以下简称“聘用方”)按照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选聘生态护林员。
(一)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应聘人员向连队两委提交申请,连队两委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以及核实、推荐意见等材料提交聘用方。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申报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所在连队办公室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聘用方对申报材料和连队两委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按程序报团场。五团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方在团场、连队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对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聘用方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按程序报团场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聘用方与受聘用人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管护劳务关系、管护责任、管护区域、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劳务报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五)选聘各阶段材料应留存建档。
(六)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本人申请续聘的,经聘用方公示和确认后,可以续聘。
四、薪酬情况及管理模式
1.薪资待遇:面议
2.管理模式: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实行1年1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喀什地区工会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新工发[2025]25号)《喀什地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喀工发[2025]4号),根据喀什地区县(市)总工会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会社会工作者,4名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
工会社会工作者、集体协商指导员是聘用岗位人员,不占正式编制,属工会核定编制外,由地区工会通过公开招聘,面向基层、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是工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8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10日后出生);
5.普通话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1.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2.在喀什地区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以及驻喀部队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3.困难家庭人员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7.喀什地区工会系统辞退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总工会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见《2026年喀什地区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及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10日(上午10:30一13:0016:00-19:00).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
1.考试组织:由喀什地区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3.考试要求: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前考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查验。
4.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工会法》、《工会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协商条例》及公文写作。
5.面试要求: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6.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前1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按照相关内容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的,经喀什地区工会同意,可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地区工会统一组织政审。
6.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1.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县(市)总工会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与所在县(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由县(市)总工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负责解释。
五、其他
1.《2026年喀什地区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及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信息表》
2.喀什地区工会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喀什地区工会聘用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4.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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