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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胡蜂养殖的告知书

  • 2026-10-29 13:01:03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胡蜂养殖的告知书

全县广大养殖户、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局在调研中发现,胡蜂养殖在我县部分地区悄然兴起。胡蜂虽然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但其攻击性强,属于高风险特种养殖。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本地蜜蜂产业和生态平衡,现就规范胡蜂养殖有关事项,向全县人民告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胡蜂养殖的高风险性

一是养殖技术不成熟。截至目前,国家尚未出台胡蜂人工驯养的统一技术标准和品种认定,蜂王逃逸、蜂群死亡、繁殖失败的风险极高。我局提醒大家,切勿轻信所谓“包教包会、高额回收”的商业宣传,谨防因盲目跟风造成血本无归。

二是安全隐患极大。胡蜂性情凶猛,蜇人致死、致伤案例在多地均有发生。一旦管理失控,将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是生态冲击明显。胡蜂是蜜蜂的天敌,大规模养殖会捕杀本地蜜蜂,破坏农作物授粉,严重影响我县养蜂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法律责任自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养殖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必须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若发生严重伤人事件,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遵守规范养殖要求

(一)严格选址

养殖场地必须远离村庄、学校、集市、卫生院、公路主干道及蜜蜂养殖区,与人群聚居地保持5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自家房前屋后、楼顶、庭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养殖。

(二)严控养殖品种

禁止养殖毒性强、攻击性极高的危险品种

(三)强化安全防护

养殖场所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立明显的“胡蜂养殖危险勿近”警示标志。日常投喂和管理必须穿戴专业的防蜂服,配备应急药品,严禁非操作人员靠近。

(四)规范饲养管理

严禁随意野外放蜂或丢弃蜂群;严禁使用违禁药物饲喂;一旦发现风险情况,必须立即向乡镇报告。

三、强化监管与执法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养殖行为将及时制止。对违规养殖、造成他人伤害、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鼓励群众监督

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身边有违规养殖胡蜂、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691-5122194)。

最后,勐海县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发展产业必须守牢安全底线。希望广大养殖户科学评估风险,依法依规养殖,切莫因一时之利,给父老乡亲带来无妄之灾。

特此告知。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

编审:李伟华、魏晓君

主编:王   雁

编辑:鄢纯华  邢秋菊

图文来源: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联系电话:0691-512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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