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上思县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水域范围:上思县辖区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止作业方式:除娱乐性垂钓(不使用船、艇等载具)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法律责任。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电鱼、毒鱼、炸鱼等)进行捕捞,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渔业从业者自觉遵守禁渔期各项规定,不从事违法捕捞活动,不购买、不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共同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8日
(举报电话: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0770-850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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