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明确实行严格户籍制度的国家有三个:中国、朝鲜和贝宁。
这里的“户籍制度”特指将公民的户籍与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和社会权益直接挂钩,并通过行政手段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的制度。
我国拥有全球最严格的户籍制度,曾长期将户口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类,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深刻影响着居民的社会权益。尽管近年来进行了改革,但户籍差异带来的影响依然存在。
我国的户籍制度,简单说就是户口,一种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方法。这种户籍管理制度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具有两个基本特点。
三个阶段:
一是从建国到50年代末的居民自由迁徙流动时期,二是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的政府严控人口流动时期,三是从80年代初到目前的户籍制度逐渐松动并不断改革时期,
两个基本特点:
一是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两类并区别对待。二是将教育升学、岗位就业、房产居住、治病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与户口挂钩,不同户口、不同地区政策不同。
新中国的户籍制度演变,与不同时期的政治与经济环境密不可分。简而言之,在建国之初,中国确立了重工业优先,以工业立国的战略,将居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实际上是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以农业供养工业,以农业保障工业的权宜之计。
但是,因为资金流向城市,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的意愿强烈,导致城市人口激增,农村人口下降。据统计,从1957年到1960年三四年间,城市人口增加了34.1%。与此同时,因农业人口流失,1958年开始,粮食连续三年减产。
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流动,不仅掏空了农业生产能力,而且冲击了城市的承受能力。于是,居民的自由迁徙与企业自主招工权利被紧急叫停。政府执行严格户籍政策,严控人口流动,避免对城市经济造成冲击。从70年代末开始,计划生育逐渐成为基本国策,但计划生育政策只能依赖户籍制度实现。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逐渐取代计划经济,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开始倒逼户籍制度调整。从1984年开始,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严格限制政策松动,户籍制度出现持续不断的改革。
1993年,统购统销制度彻底终结,凭票供应的供给制彻底取消,户籍与基本生活保障剥离。同时,国家开始试点小城镇户籍改革,到2007年基本完成,全国县级市及县以下的小城镇农民可自愿转为城市户口。
2001年,大城市户籍改革开启,浙江省湖州市率先实行城市落户试点。2004年,成都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同年,上海、深圳、武汉、杭州等主要城市先后实行了居住证制度。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提出除了严格控制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外,要有序放开5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小城市的落户限制。
2019年,国家发改委再次要求,常住人口100万到300万的二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300万至500万的一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宽落户限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
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布,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一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取消郊区和新区的落户限制。
2023年,江西南昌宣布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行以申请为主、无任何附加条件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对于户籍制度的改革,目前有两种不同意见。批评者认为户籍制度涉及公民权利,应取消所有限制,自由迁徙一律平等。但反对者认为自由迁徙一律平等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在没有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与配套措施前,贸然取消所有限制,只会带来混乱与不公平。所以渐进式调整才是理性务实的选择。
理想主义者认为户籍制度导致的区别对待是道德问题,应该取消一切限制,一律平等。但现实主义者认为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历史遗留问题及逐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将历史问题与复杂现实问题道德化,才是不道德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现在,虽然部分地区名义上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但因与户口挂钩的各项社会福利政策改革滞后,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还未彻底改变。对每一个个体而言,迁徙的自由与权利与户籍政策之间的分歧与冲突,影响了每个普通人的人生际遇。
下面内容大家随意看看。
(1)开个小玩笑,户口相当于县或市里发的护照,在本县本市内,你拥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去了其他地区,就会部分失去权利。你不能享受当地医疗保险、劳动保险,小孩不能与当地小孩一样受同等教育,更不能参加当地的高考,就相当于非法移民。
(2)许多农民应该不知道,八九十年代的时候,许多省份都建有至少一所只招收非农业户口的大学,学费应该不低,这样的学校分数不重要,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据说在一定时间内该学历只在本省有效。这是为县直和乡镇职员子弟提供了学历机会或保障,以对冲大量凭分数考上大学的农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