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建于2005年,目前已建成本、硕、博贯通式学科培养体系。学院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政策和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优势,以学校特色农科专业为支撑,着力打造构建高度发达区域具有标杆和全国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农业食物、乡村土地与国土资源、乡村环境、乡村基层政府治理、乡村应急管理,以及城乡融合发展的公共治理学科创新、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体系,力争成为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特色的“从土地利用到食物安全”的创新学院。
学院公共管理学科设置齐全,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3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拥有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土地资源管理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公共事业管理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土地资源管理、三农与乡村振兴、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
学院建有多个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广东土地制度与乡村振兴研究院、广东减贫治理研究院、广东省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广东城乡社会风险与应急治理研究中心等,形成了覆盖国土空间治理、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多学科协同创新体系。
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25年,学院作为牵头单位以及依托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创建了国内首个“智慧耕地利用与保护专业委员会”,并与国际食物系统研究所、全球土地与食物联盟、大自然保护学会等全球10多个国际组织与机构,组建了“全球耕地保护与韧性治理联盟”,提出了“构筑耕地资源韧性治理根基,贡献人类与地球都安全的食物”全球宣言,推动了中国国土空间与食物治理全球化。
我们热忱欢迎对国土空间资源治理、三农制度创新与公共事务有浓厚兴趣的优秀硕士毕业生报考。
二、学院博士点与招生方向
在“土地利用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下,设置“国土资源安全与绿色治理”招生方向,具体包括土地资源可持续评价与利用、耕地保护与治理、国土空间治理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制度创新与城乡要素流动、城乡公共治理与土地利用协同、国土资源监测与风险防控、智慧城市空间应急治理、乡村社会保障政策与减贫治理与乡村发展等研究领域。
三、培养目标
依托学校在国土资源、低空经济与智能工程、食物工程技术领域的传统优势,聚焦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三农与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需求,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公共管理理论基础、跨学科研究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治理人才。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土地利用工程(0903J1)
招生人数:7人(只招收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考生,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
(3)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博士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若学士学位也在国(境)外获得,须同时提供学士学位的认证报告。
2.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按照部队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考生毕业专业要求:本科阶段应为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且硕士阶段应为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考生毕业专业是否满足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六、外语入学考试
我院不组织统一的外语入学考试。请考生参加以下类别的第三方英语考试: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
1.分数要求
TOEFL≥72分、雅思≥5.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笔试总分55分及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及以上,口试总分3分及以上)。英语成绩单原件需在提交材料时或复选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验。
2.有效期
2019年9月1日之后取得的第三方外语考试成绩。
七、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9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scau.edu.cn)点击 “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jsglxt.scau.edu.cn/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自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复选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
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请留意相关通知。
(二)缴纳报名费
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20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14日。缴费系统届时才予以开通,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系统关闭后不接受补缴费。网上缴费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请注意网站通知。
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如未按时缴纳报名费,则视为放弃报名。
(三)提交报考材料
考生于2026年3月11日—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若邮寄材料,须于3月13日前寄出。考生可于3月下旬起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收到及是否齐全):
1.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给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2. 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给出意见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或单位公章;
3.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独立亲自撰写、签名的《专家推荐书》,并由专家学术关系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专家亲自密封《专家推荐书》,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1);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复印件,如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1份,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7.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
8.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外语成绩证明,或其他符合我校外语入学考试要求的证明材料;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所获得的各类与报考有关的获奖证书的证明材料(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10.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即2025年9月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
上述材料除第1-3项单独放置外,其余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或用长尾夹子夹好提交。提交后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会同招生办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五)初选及复选
1.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招生专业为单位,去掉一个最高与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2.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1)笔试:学院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与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会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通知。
(3)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学科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
八、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即2025年9月1日之后的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博士生学制、缴纳学费标准:博士生学制为4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10000元/年,四年共计40000元/人。
(二)奖助学金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奖助学金(不含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此类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学校与对方单位协议中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名额及参评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和评选通知为准。
(2)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表,参评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学校将从激励学生创先争优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网站相关通知。
(3)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表,参评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资助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助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3.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学校每年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助研补助由导师发放,发放标准不低于800元每月。
5.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学校实施研究生访学项目(港澳专项),每年选派数十名优秀研究生到香港或澳门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访学工作,资助经费为3万元/人。
此外,我校每年获国家留学基金委研究生公派出国项目、广东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州市菁英计划出国留学项目等项目资助的博士生约有30人次。
十、其他说明
(一)应届硕士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研究生毕业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和初选、复选成绩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录取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三)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四)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三)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20-85280066
E-mail:yzb@scau.edu.cn
十二、招生咨询
余老师:020-85287563
侯老师:020-8528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