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农法日记)
2025年,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实效。在全国率先构建跨部门农资纠纷调处机制、出台轻罚不罚裁量适用办法等2项创新工作典型做法,均被农业农村部《每日要情》《农业农村法治动态》刊发推广;创建“1+N”多元调处共治模式获评全省法治为民16件实事之一,是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和全市唯一获评案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拓展法治保障深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审查机制提效率。健全“4+联审联责”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共审查上会议题、合同、执法案卷等300余件,提出修改建议600余条,有效防范风险;清理市委规范性文件45件,评估、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率、及时率均达100%,1个案例入选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案例;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涉企政策文件37件,确保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二是规范涉企执法优环境。在全省率先制定《青岛市农业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清单管理,涉企检查事项压减近40%,典型做法被推荐上报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督查组;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完善青岛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共享数据3200余万条;在全国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作典型交流。三是深化行政执法抓重点。开展打击农资“忽悠团”专项执法,精准打掉高价销售劣质肥料“忽悠团”1个;联合6部门打击肉品违法犯罪,稳妥处置动物诊疗、宠物饲料等投诉举报430余起;靶向性监督抽查359批次,对涉嫌超标产品原地封存6000公斤;组织驾驶员考试26期,完成年检1.6万台次。
(二)强化法治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完善政策保险惠民生。形成“21+10+N”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撑体系,市级普惠性险种增加到21个,试点开办10个市级特色险,全年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10亿元;“创新生鲜牛乳保险保障奶农养殖收益”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加强集体“三资”监管促增收。搭建青岛市农业农村“3+1”数字化监管平台,创新实施集体资产资源“描边上图”,形成全市530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80万宗资产资源“数字云图”;2025年,全市农村产权流转线上交易额38.4亿元,为村集体增收节支1.26亿元。三是凝聚监督合力筑防线。出台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办法,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0余件;带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发生15起复议、诉讼案件,实现“零纠错”“零败诉”。
(三)彰显法治为民温度,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实施行政调解促协同。联合公检法司仲裁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农资纠纷调处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意见》,在全国首创“1+N”农资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明确“1+2+7+10+30”处置时限,纠纷调处周期压缩50%以上,全年成功调处农资纠纷27起,全部签订行政调解协议,农民当场获赔金额共330余万元,保障1400余亩农田及时恢复生产。二是科学细化裁量明标准。在全国创新出台《青岛市农业领域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适用办法》,首次明确初次违法、金额较小等11种模糊概念的认定标准,创新对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群体等7类情节设置10%~60%的阶梯式裁量幅度,增强执法可操作性与精准性,实现过罚相当、法理相融。全市共办理从轻减轻案件87起,同比增长52.63%,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见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学法考法19期,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党内法规6次;组织惠企服务队,为企业解决30多个涉法问题;组织普法活动130余次;全省“宪法进农村”暨法治宣传月现场会在我市举办。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审核程序还有待完善。法治审核流程需进一步优化提升,特别是针对履职不到位等引发行政复议、诉讼高频事项和共性问题,需明确优化内部流程。
(二)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执法监督方式需进一步完善,对基层执法人员精准运用新出台的轻罚不罚适用办法的培训不够,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管的范围不够广等。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顶格化”部署推进。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任务亲自部署,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工作20余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述法,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和难点堵点,树牢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建立跨部门农资纠纷领域“民生呼应”工作机制》荣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优秀案例。
(二)“清单化”履职尽责。带头依法履职尽责,建立“1+5”责任清单,“1”即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动态调整,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5”即党组责任清单、党组风险清单、“争创树”清单、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等5张清单,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三)“高效化”政务服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诉求750余件;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公开数量和质量居全市前列;承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均按时办结;出台青岛市农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全年共完成市级行政审批1400余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推行农机上牌、生鲜乳收运“一件事”改革,3个案例获评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青岛改革》刊发。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科学化推进立法制度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制定行政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
(二)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实现新提升。全面推动《青岛市农业领域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适用办法》落地见效,出台《关于推行“柔性+服务”监管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建立执法典型案例库。
(三)体系化推进纠纷调处实现新进展。深化农资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区(市)层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调处中心,促进场地、人员、制度“三统一”。
(四)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实现新作为。常态化开展“审批回头看”与企业回访,为企业提供合规经营风险评估与防范指引,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五)系统化推进农村普法实现新成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组织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九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来源:青岛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