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晚间,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升达林业”)发布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耿会云等67名原告的一审判决书,公司被判赔偿其中65名原告损失共计886.89万元,相关责任人江昌政、江山、江昌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有两名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该判决为一审结果,公司表示正在研判上诉事宜。
公告进一步显示,截至目前,升达林业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其中5宗已撤诉,196宗已审结,2宗正在上诉,101宗已开庭尚未判决。累计涉案金额高达1.79亿元。公司称,前期已根据诉讼请求金额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判决预计不会对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面临系列诉讼,升达林业近期经营及债务状况出现显著改善信号。就在今年1月4日,公司公告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支付5000万元后相关债务纠纷得以解决,财产查封将解除。此外,在与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二审中,公司获得有利判决,赔偿责任大幅降低。另一民间借贷纠纷也已通过支付1550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公司还计划将逾1亿元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财务结构。
更为亮眼的是,公司于1月30日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达1.1亿元至1.6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816.77%至1275.15%。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包括:与部分涉案主体达成和解、根据诉讼新进展重新确认预计负债(预计影响当期损益约1.02亿元,属非经常性损益),以及主营业务产销规模显著增长(尽管行业竞争导致毛利率下滑)和有息债务减少带来的财务费用下降。
一系列进展表明,升达林业在应对历史遗留诉讼与债务问题、以及推动主营业务的恢复上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然而,仍有多达百余宗虚假陈述案件尚未判决,累计涉案金额庞大,相关风险仍未完全解除。公司未来业绩能否在解决历史包袱后实现持续稳健增长,仍有待市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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