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开展
2026年度“聚力强社”活动的通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6年我院继续开展“聚力强社”活动(总第十期)。

一、活动目标

二、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需要自主报名,我院选取50家作为服务对象,每家由1名成员作为代表参加活动。
(二)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享有我院提供的系列服务,内容包括:
1.参加2次专题培训班;
2.参加1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与发展”年度研讨班;
3.“一对一”开展政策咨询、问题答疑;
4.优先推介给农产品渠道商等第三方服务企业;
5.赠阅2026年度《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和有关教材;
6.组建专属服务群进行日常交流沟通;
7.享有经双方认可的其他服务事项。

三、计划安排
2025年12月发布活动通知;
2026年3月中旬完成报名和录取;
2026年3月—11月,开展具体活动;
2026年12月,活动总结。
四、服务费用
参加2026年度“聚力强社”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缴纳费用人民币8000元,用于培训、咨询等费用开支。
连续五年参加“聚力强社”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第六年起免交活动年度服务费用,参加学院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家庭农场发展中心)举办的相关专题培训班免交学费(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请参加“聚力强社”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6年3月15日前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中国家庭农场”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联系人:林雪宾马野
电话:010-59197728(兼传真) 010-5919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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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026年度聚力强社活动报名表.docx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12月11日
附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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