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高,态度端正,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
5.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被开除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行业禁止性规定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曾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广安市前锋区生态农业开发供销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