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14〕6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第2条、第5条要求,现对贾塘乡华康兽药店经营劣兽药案等5个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予以公开。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2月6日,共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2月6日18:0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地址:海原县北海北路17号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邮编:755299
附件:贾塘乡华康兽药店经营劣兽药案等5个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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