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基础,为稳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本文梳理该专项的核心政策、申报要求,可助力项目高效落地。
一、政策依据
-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附件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关于分区域研究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结构的通知》
- 《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744号)
二、支持范围
结合本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分区分类分标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顺序:
- 优先支持区域: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场)、平原地区、大中型灌区等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永久基本农田。
- 实施规模要求:单个县年度实施规模一般不低于5万亩。
- 核心建设内容:聚焦解决生产障碍性因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保建设重点放在田内,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等建设,做到“建一块、成一块”。
三、支持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大豆油料及优质棉生产基地等)继续给予支持,亩均中央补助标准按照《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74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 符合农田建设规划;
- 分别明确新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的面积;
- 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
- 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
- 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设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
- 项目研究论证充分,前期工作完备,具备投资下达后及时组织实施的条件。
如果您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点击名片关注我,持续分享政策解读、资金申报干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