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要求,实施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经苏木乡镇推荐上报,旗农牧局验收,本批次(第十一批)宋利等12家养殖户符合项目验收要求,验收意见为合格。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期:2026年2月2日—2月4日
受理部门:达茂联合旗农牧局
受理电话:0472-8422512(达茂联合旗农牧局)
附件: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拨付明细(1.26)
达茂联合旗农牧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