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种业振兴行动决策部署,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我们组织修订形成了《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10-59194644, 010-59193291
邮 箱:zxzx_nahs@163.com
附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