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
(1)全职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拟回国引进人才须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考虑,适当放宽。国内引进人才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国家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青A项目负责人,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人才优先考虑。
支持政策:
(1)聘任岗位:事业编制,北京户口,聘为研究员岗位;首个聘期5年。
(2)科研经费:700万元(包含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费)
(3)薪酬待遇:年薪不低于90万元
2. 杰出青年人才
申报条件:
(1)全职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拟回国引进青年人才须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考虑,适当放宽。国内引进青年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B项目(含海外)负责人、国家级青年人才入选者优先考虑。
支持政策:
(1)聘任岗位:事业编制,北京户口,聘为研究员岗位;首个聘期5年。
(2)科研经费:600万元(包含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费)
(3)薪酬待遇:年薪不低于70万元
鼓励青年人才依托我单位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1.海外优青项目介绍: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2.申请海外优青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申请条件(参照2025年申报指南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工作时长的计算: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4)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具体申报条件以2026年正式通知为准。
3. 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条件:
(1)全职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拟回国引进青年人才须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考虑,放宽到2年。国内引进青年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支持政策:
(1)聘任岗位:事业编制,北京户口,聘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岗位;首个聘期5年。
(2)科研经费:500万元(包含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费)
(3)薪酬待遇:年薪不低于45万元
4. 所级人才
申报条件:
(1)全职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38周岁。
(2)面向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在站优秀博士后、应届毕业生。
(3)此类人才通过年度集中公开招聘入职,应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
支持政策:
(1)聘任岗位:事业编制,北京户口,根据本人科研成绩,聘为副研究员及以上岗位。
(2)科研经费:根据聘任岗位确定。
(3)薪酬待遇:除享受该岗位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外,在聘期内还可额外享受2-10万元人才岗位补助。
此外,引进人才还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平台条件:成立独立团队的,配备充足的办公、实验用房,入职后尽快配备2-3名工作助手,在研究生导师认定和研究生招生、博士后招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生活保障:给予生活补贴;纳入院级人才后可承租人才周转房或享受购房补贴,按规定办理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享受公费医疗。
(3)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支持措施。
注:以上各级政策均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