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谟谐,男,1969年7月生,黎族,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5年5月,林谟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90.09-1993.09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3.09-1995.05 共青团海南省委学少部科员;
1995.05-1997.08 共青团海南省委学少部副主任科员;
1997.08-2002.09 共青团海南省委学少部主任科员;
2002.09-2003.04 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科员;
2003.04-2003.05 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助理调研员;
2003.05-2005.02 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知识分子工作处助理调研员;
2005.02-2005.04 海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助理调研员;
2005.04-2008.04 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副处长(其间:2007.05-2007.09在海南省2007年干部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英语强化班学习);
2008.04-2008.05 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调研员;
2008.05-2011.11 海南省文昌市政府副市长(正处级)(其间:2010.05-2011.04 在浙江省青田县挂职锻炼,任常委、副县长);
2011.11-2012.07 海南省琼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正处级);
2012.07-2014.05 海南省琼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正处级),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14.05-2016.10 海南省琼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6.10-2017.11 海南省文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正处级);
2017.11-2017.12 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2017.12- 海南省昌江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任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5年5月,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谟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1月,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谟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谟谐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要求,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政府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谟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谟谐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