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休闲渔船是经长海县登记,专门从事海上垂钓体验、海上观光活动的渔业船舶,有着严格的经营边界。公告明确严禁利用休闲渔船从事捕捞、护海、养殖、潜水、运输等生产作业类活动。
这一规定绝非空文。此前部分业户借休闲渔船之名变相从事捕捞生产,不仅加剧渔业资源恶化,也扰乱了休闲渔业市场秩序。
⚠️ 重要提示:一旦查实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将处以2万元罚款,若行为涉嫌犯罪,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莫心存侥幸。
公告明确要求,休闲渔船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个人严禁从事休闲渔业活动。这一要求与省、市相关管理规定一脉相承,旨在通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休闲渔船安全管控与经营规范。同时,公告鼓励经营主体加入大连长海海钓产业协会。
🤝 协会简介:该协会于2025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以“服务、协调、自律、发展”为核心职能,致力于制定行业标准、整合产业资源、打造长海海钓品牌。加入协会可获得统一组织管理、专业技能指导等多项支持,助力经营主体在规范框架内实现良性发展。
长海县休闲渔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位从业者的合规坚守,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 举报渠道:公告已明确畅通举报及监督渠道,长海县海洋渔业执法部门公布的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为:39377777,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筑牢渔业安全防线。
后续我们将持续梳理公告其余条款要点,敬请关注【渔业安全备忘录】专栏,让合规经营成为常态,守护长山群岛的蓝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