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聚焦转港渔船、刺网渔船、北斗设备等关键领域,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要稳步推进减港压点、减船转产和“木改钢”工作,确保2026年春节前完成压减四个锚泊点的任务,引导渔船安全升级。
要优化风级管控,推动渔船组织化运营,细化进出港指引,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夜间点调召回,平衡安全与生产需求。
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巡航巡查和跨部门联动,严格实行渔船计分管理,推动行刑衔接,提升执法震慑力。
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安全培训与政策宣传,提升渔民安全意识,营造共治共享的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