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规范化建设,锻造新时代执法铁军
日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要求,从制度建设、队伍管理、保障支撑三大方面进行系统部署,旨在锻造新时代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铁军,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意见》强调,要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全过程信息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为切实优化海洋与渔业领域营商环境,《意见》提出健全执法检查制度,推行精准化、计划化检查,严禁扰企扰民和趋利性执法等各项措施要求。同时,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意见》还要求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全流程线上办理,推动执法数字化、透明化、高效化。
执法人员是执法工作的核心力量。《意见》明确,要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在人员配备上,明确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配备要求,对执法船员等特殊人才可以实行专项招考等方式予以补充。同时,实施阶梯式人才培养计划,县级机构至少培养2名能办大案要案的骨干,并重点培育“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意见》还强调加强队容风纪和执法形象建设,统一执法标识、规范着装言行,鼓励运用微信群等新媒介开展普法宣传与执法服务,拉近与群众距离。
强有力的保障是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的关键。《意见》要求各级执法机构积极争取支持,完善资金来源渠道,统筹执法运行、装备更新、罚没处置、辅助人员等各项经费保障。在装备方面,对照国家和省级标准,制定配备计划,补齐短板,重点推进无人机、无人船艇、移动终端等新型装备应用,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同时,高度重视执法人员职业安全与身心健康,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推动工伤保险全覆盖,落实年度体检和心理健康服务,并对困难执法人员给予组织关怀,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与战斗力。
下一步,福建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将通过定期评估、正向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力构建权责清晰、制度健全、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现代海洋与渔业执法体系,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建”贡献执法力量。
省总队执法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