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种子是农业发展的先导产业,是农业最基本的、特殊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科学技术和各项农业生产资料发挥作用的载体,是决定农业增产和农产品品质优劣的内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有关内容为指导,确定监督抽查的工作思路及资金使用方法。加强我省种子检验体系建设,提高人员、设备、检验方法等检验要素水平,确保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出具有效检验数据,为政府部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开展并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是有效控制种子质量,促进我省种子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与措施,可最大限度地保证我省农业用种的质量安全,从而保证全省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稳定。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项目总资金250万元,对下补助4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14个地市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任务中的抽样、检测以及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测工作。
二、绩效任务目标
各市按照监督抽查、质量监测工作通知要求开展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和质量监测工作。石家庄、廊坊、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衡水、邢台、邯郸、沧州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25份,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不少于2000亩;秦皇岛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30份,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不少于500亩;辛集、定州、雄安新区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10份,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不少于500亩;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测任务的地市按实施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石家庄地区完成种子质量监测样品的种植鉴定任务。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及标准
对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承担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抽查任务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测工作的14个地市种子管理部门。主要用于各地市监督抽查任务中的抽样、检测工作以及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测工作。监督抽查任务主要包括冬季种子生产企业监督抽查、春秋两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抽查,玉米、小麦制(繁)种田检查。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检测的种子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序号 | 县(市、区)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48 | —— |
1 | 石家庄市本级 | 11.1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完成种子质量监测样品的种植鉴定任务 |
2 | 秦皇岛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30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5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3 | 廊坊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4 | 承德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5 | 张家口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6 | 唐山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7 | 保定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8 | 邢台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9 | 邯郸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10 | 沧州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11 | 衡水市本级 | 3.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25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20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12 | 辛集市本级 | 1.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10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5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13 | 定州市本级 | 1.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10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5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14 | 雄安新区 | 1.3 | 全年抽检样品数量≥10个,种子生产基地检查面积≥500亩,按照种子质量监测方案完成质量监测工作 |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种子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监督抽查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规范抽查程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开展扦样、记录及取证等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公正、科学、规范开展抽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总结。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监督抽查信息、检测结果和总结的报送工作。
联系人:河北省种子总站李承宗
联系电话:8569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