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福建省林业局遴选出第三批具有较强代表性、较大推广意义的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现将部分案例在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供大家参考借鉴。
永安市是最早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之一,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永安市林业得到飞速发展,农户收入得到明显增长,实现了资源变资产。当前,部分林地承包期到期或剩余年限不足10年,承包主体持续经营信心不足,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受一定影响,制约了林业的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增强承包主体经营信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2025年6月,永安市印发实施《永安市集体林地延包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启动新一轮集体林地延包工作,在洪田镇开展延包试点,对家庭承包林地承包期已到期或承包期不满10年,依法开展延包,延长期限30年以上,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延长至2065年。
永安市林业局局长梅金贵指导试点村延包工作
第一步:摸清底数。以村为单位组建延包工作小组,吸纳村“两委”、小组长、老党员、往届村干部等“知情人”,组织全面搜集上一轮林改承包及流转合同、会议记录、勘测数据、承包宗地图、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原始资料,摸清林地承包底数。延包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数据逐个宗地进行分类,厘清家庭承包范围,分析承包经营情况,如正常经营、自愿退出、农户死亡无继承人、存在纠纷等,摸清上一轮林地承包情况,将摸底情况逐项录入《村集体林地延包情况一览表》,详细记录林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宗地号、承包期限、坐落、地名、承包人、面积、四至边界、经营情况等信息,为后续落实延包工作奠定基础和备足原始凭证。
试点村摸底调查底数
第二步:核对数据。将摸底出的《村集体林地延包情况一览表》与承包合同、承包宗地图、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材料提交第三方进行数据核对,以林草湿与国土三调融合数据为底图,结合高分辨率影像、实景三维数据,采取“图上核+现地查”方式(尽量采取图上指界),与宗地图精准核对,确保“一合同对应一林地”,逐宗比对原始合同,精准核实边界、面积、地类、权属等信息。
第三方采取“图上核”进行数据精准核对
第三步:化解矛盾。同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录入《村集体林地延包情况一览表》,对权属交叉、地类冲突、权属争议、挂名等问题分级销号:当事人与小组长能说清且邻户认可的直接销号;需村委会或老林改成员佐证的协商销号;地类冲突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直接处理销号;面积不符的按现有实际面积确定;疑难问题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解决。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暂缓延包,待争议化解后再延包。对挂名属村集体的收回村集体,属村民小组的重新落实村民小组共有或分割分户。对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需要分割分户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对林地承包人(包括五保户)在承包期内自愿退出或死亡无合法继承人的,承包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其中外嫁女视情暂缓延包或收回。
组织村民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第四步:制定方案。各村延包工作小组根据摸底和数据核实情况,提出延包意见,确定继续延包、自愿退出、收回等意见,并核实原户主变化情况,明确本轮签订延包合同户主,逐项录入《村集体林地延包情况一览表》。再按照村民自治、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由村延包工作小组牵头拟订并公布延包方案,将核实后的《村集体林地延包情况一览表》台账信息通过村民群、村委会公示栏双渠道公示,保障公开透明。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延包方案进行讨论,经表决通过延包方案,并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试点黄龙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
第五步:签订合同。推广使用国家林草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严格按照通过的延包方案实施林地延包,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代表人签订延包合同。规范管理林地延包合同,做好签订延包合同信息台账和归档及管理工作,并将延包合同向所在乡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林业局备案。承包合同纳入林权登记档案管理。
签订延包合同
第六步:登记发证。简化优化登记,对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宗地四至范围、地类等内容无变化的,实行直接延包重新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申请变更登记换发证,直接变更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据此对已颁发的林权证书,在登记信息中统一批量延长承包期限,林农可持原林权证书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发新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制创新,切实减轻林农、林企负担,制定了直接延包登记发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简化优化林权登记管理八条措施。
通过试点,探索走出一条完善集体林承包合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新路径,为下一步全市推广实施奠定基础。一是稳定承包关系,让广大林农吃下了定心丸,增强了林农持续经营的信心。二是保障稳定经营,承包期延长后,已依法签订的林权流转合同在原合同约定期限内依然有效,保障林业经营的延续性和稳定经营。三是解决历史问题,累计清理解决272宗、面积2.03万亩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产权归属清晰。四是促进规模经营,通过林地延包、规范林权流转等举措,今年新带动森林资源流转5.2万亩,推动森林“四库”容量、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