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找温州水产联合加工厂(温渔前身)的历史文献时,“海坦渔业社”这一名称反复浮现。它并非一个孤立的生产单位,而是理解温州渔业国营化进程,乃至揭示一个更古老水上族群——疍(dàn)民命运变迁的关键历史节点。本文试以档案为经,地方史为纬,对这段行将消逝的江海记忆进行初步考证。
一、关键档案:1958年批复中的合作框架
1958年10月30日,温州市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同意建立温州市地方国营渔业捕捞队的批复》(温办字第1948号)。这份至关重要的文件,不仅批复了捕捞队的建立与85万元投资,更在第二条“建队性质”中明确规定:“可和海坦渔业社合作捕捞,该社行政领导关系属捕捞队。”
这份公文的历史意义在于,它以一种制度化的形式,将原先松散、边缘的水上疍民生产组织(海坦渔业社),正式纳入了地方国营经济的轨道。文件设计的“合作捕捞、利润分流”模式(国营部分上缴利润,渔业社部分社员分红),是计划经济初期典型的“国社结合”过渡形态,旨在实现生产资料的国有化与对传统渔民的管理改造。
二、何为疍民?一个族群的宏观历史背景
要理解“海坦渔业社”成员的来源,必须厘清“疍民”这一概念。疍民,又称疍家、连家船民、艇户,是广泛分布于中国东南沿海与内河航道的历史性水上族群。其起源诸说并存,主流学术观点大致有三:其一为“古越族遗裔说”,认为他们是先秦闽越国后人,为避中原战乱与政权压迫而退居江海;其二为“卢循余部说”,与东晋末年农民起义领袖卢循的水军部队有关;其三则为多元融合说,强调其在漫长历史中不断吸收陆上逃户、流民而形成独特群体。
历史上,疍民长期被陆上社会视为“化外之民”,备受歧视与制度性压迫(如明代被编入“疍户”,不得陆居、科举)。直至清雍正年间方获部分“解放”,民国时期法律地位逐步改善。他们形成了一套迥异于陆地的社会文化体系:终生舟居、信奉舟神与妈祖、有水上婚丧习俗、语言(疍家话)多保留古越语或闽语底层。
三、温州疍民:地方文献中的“连家船”群体
聚焦温州,地方志与档案中所述的“连家船”渔民,正是疍民在瓯江流域的支系。据《温州市志》及口述资料,该群体多于清末民初从福建莆田、福州等地迁入,主要聚泊于瓯江南岸的株柏、海坛山、朔门一带江面。其船被称为“连家船”或“公婆船”,长约5-8米,前舱作业,后舱栖身,一家数口挤于方寸之间,生活极其艰困。
新中国成立初期,温州城区此类渔民约五六十户,仍处于社会底层。1950年,温州市政府展开调查并着手组织“渔民协会”,标志着国家权力开始系统介入这一水上群体,旨在将其“固定化”与“单位化”,为后续的社会主义改造铺垫。
四、从“社”到“队”:海坦渔业社的历史轨迹考证
“海坦渔业社”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诞生的具体组织形式。其发展脉络可依据档案大致重构:
组织化(1955年前后):在互助组基础上,城区连家船渔民组建了“海坛渔业生产合作社”(即海坦渔业社前身)。这是从个体走向集体的关键一步。
合作化(1958年):如前引档案所示,1958年,海坦渔业社与新建的“地方国营渔业捕捞队”形成合作关系。同年,在更大范围的合并中,以该社为基础,吸纳灵昆、龙湾部分力量,成立了“温州市国营渔业捕捞队”,实现了从合作社到国营的升级。
转制与消融(1960年代):然而,这一国营化实践遭遇困境。据后续档案记载,因管理、技术、成本及政策调整,捕捞队经营不善。1963年后,队伍几经拆分、划转,渔轮改为运输船,人员分流至温州水产公司、木材厂等单位。至1960年代末,“海坦渔业社”作为独立生产单位已不复存在,其社员也彻底告别连家船,成为国营企业的职工或城市居民。
五、结论:作为历史透镜的“海坦渔业社”
“海坦渔业社”从出现到消融的短短十余年,恰是温州疍民千年漂泊史终结的浓缩写照。它像一个历史的透镜,折射出多重进程:
社会改造进程:国家通过合作化、国营化,将边缘水上族群彻底纳入计划经济与城市管理体系。
民生改善进程:疍民结束了风雨飘摇的舟居生活,获得了户籍、固定职业与陆上住房,社会地位根本改变。
文化变迁进程:独特的疍民水上文化随之急速消亡,迅速融于岸上的主流社会。
因此,对“海坦渔业社”的考据,其意义远超对一个渔业生产组织的追溯。它关乎一群人的生命史,一种生活方式的终结,以及一场深刻的社会结构变迁。在温州城市化的浩荡江声中,那些连家船的橹声欸乃,最终化为了历史档案里一行行沉默的字迹,等待着后来者的打捞与解读。
(本文考证基于已公开的地方档案及历史文献,部分细节仍待进一步发掘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