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公司自有甘蔗种植地的砍收工作,确保甘蔗品质与收运效率,天等县天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现就自有154亩甘蔗种植地的砍收劳务面向社会公开承包,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个人或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前来洽谈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天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154亩甘蔗砍收劳务承包。
二、项目地址:天等县上映乡上美村多显屯。
三、地块面积:154亩。
四、甘蔗情况:当前甘蔗已成熟,具备砍收条件。
五、承包内容及标准
承包方需完成指定地块内全部甘蔗的砍收、去叶、捆扎、搬运至路边的全过程劳务,具体标准如下:
1.砍收:按照发包方要求,紧贴地面平整砍断甘蔗,留茬高度不超过5厘米,避免蔗杆破损、断裂,杜绝浪费;砍收过程中需剔除枯萎、腐烂、病虫害严重的蔗株,单独堆放并按发包方要求处理。
2.去叶:将砍收后的甘蔗叶片、叶鞘彻底剥离干净,去除杂质,确保蔗杆表面无残留叶片、泥土,保证甘蔗品质。
3.捆扎:将去叶后的甘蔗按粗细均匀分类捆扎,每捆重量控制在25-30斤(可按发包方具体要求调整),捆扎牢固,避免运输过程中松散、脱落。
4.搬运:将捆扎好的甘蔗全部搬运至发包方指定的路边堆放点,堆放整齐,便于后续装车运输;搬运过程中需轻拿轻放,防止蔗杆磕碰损伤,严禁随意丢弃、踩踏甘蔗。
六、承包要求
1.承包方需具备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拥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和必要的作业工具(如砍刀、捆扎绳、搬运工具等),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砍收任务。
2.作业人员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病,具备熟练的甘蔗砍收、处理技能;承包方需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滑鞋、手套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全部由承包方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3.承包方需服从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严格按照本公告约定的作业标准执行,接受发包方的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作业部分,需在发包方指定时间内无偿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4.作业期间,承包方需爱护地块内的基础设施、周边作物及环境,不得损坏、破坏,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业产生的废弃叶片、杂质等,需按发包方要求集中清理至指定地点。
5.工期要求:自双方签订承包协议、发包方通知开工之日起,承包方需在40天内完成全部地块的砍收、处理及搬运工作(具体工期可协商确定),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的,双方另行协商调整。
6、承包方需自行承担作业期间的人员工资、工具购置及维修、安全防护用品、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发包方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七、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方式:承包方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报价单,报价为含税总价(含人工、工具、安全保障、清理等全部相关费用),报价单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字按手印),注明联系方式及作业周期承诺。
2.报价提交:报价单密封后提交至天等县天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提交时需携带承包方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包方将根据报价合理性、承包方作业能力、过往业绩等因素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包方,未中选者不另行通知,报价单不予退还。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请于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15:00至18:00在天等县中山路57号报名。
九、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为劳务承包邀请,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甘蔗砍收劳务承包协议》为准。
2.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要求,承包方需予以配合。
3.若承包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成作业,发包方有权扣除相应承包费用,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协议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等县天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天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农工0771-3525585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中山路57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353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