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案例警示】海上 “安全眼” 禁私拆!3 艘渔船涉案,2 万元罚单敲响警钟
近期,市级明察暗访组通报问题线索后,我县渔业执法队迅速开展核查工作,查实3艘渔船存在私拆北斗定位终端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工作站已正式立案调查,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处罚!
经核查,涉事渔船及船主信息如下:
☑ 辽长养52526(船主:隋某)
☑ 辽长渔养35429(船主:柏某)
☑ 辽长养32431(船主:柏某)
上述3艘渔船均涉嫌擅自拆卸北斗定位终端设备,违反渔业安全监管核心要求,严重漠视自身安全。
涉事行为违反了《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海洋渔业船舶不得擅自关闭、屏蔽、拆卸、损毁导航安全设备。
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案件情节,拟对涉事渔船船主分别处以20000元罚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后续将依法依规落实处罚措施。
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拆卸北斗定位终端设备,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流程,严禁擅自操作。
因渔船沉没、上坞维修、北斗离线、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需拆卸的,须提前向当地执法工作站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报送工作专班。
维修完成后需重新安装北斗设备,或新船下坞安装新北斗设备的,需先向当地执法站和驻港专班报备,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操作。
北斗定位终端是渔船海上作业的“安全生命线”,兼具导航、定位、应急报警等关键功能,擅自拆卸会导致渔船脱离监管,一旦发生海上险情,救援力量无法快速精准定位,极易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前全国多地已出现因私拆北斗设备导致救援延误的惨痛案例,甚至有责任人因危险作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县渔业执法部门将持续强化渔业安全执法监管,加大明察暗访和巡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守护渔业生产安全秩序。请广大渔民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信源:县海洋发展局
编辑:梁笑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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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吕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