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其中涉及信用相关内容。
在完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方面,《通知》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查询,准确公示抵押信息,做到押品可查,防止重复抵押。此举有助于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等动产抵押信息得以标准化登记和公示,为金融机构识别和管理信用风险奠定了可靠的信息基石。
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信贷产品。强调发挥农业保险产品服务纽带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中有效运用农业保险综合情况,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同时,支持金融机构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等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
在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方面,《通知》要求有效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推行“担保+产业链”“担保+数字化”等服务模式。同时,要求加强贷后监测管理。各金融机构要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押品价值变化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控信贷风险。
在加强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将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投放。对投放力度大、经营效果好、可持续性强的金融机构给予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
《通知》的出台,是推动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盘活农村存量资产的重要举措,将有效解决种养殖户、农业企业融资难、缺抵押的痛点,对于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农业农村领域、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