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镇(街)明责赋能,提升海洋与渔业领域监管成效
厦门市聚焦沿海镇(街)涉海涉渔履职事项,进一步规范权责、强化保障、优化机制,推动市、区、镇(街)联动监管体系运行顺畅。 一是厘清职责边界。出台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类船舶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对照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和镇(街)履职事项清单,理顺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与镇(街)的职责任务和分工,确保上下有效联动。各沿海镇(街)依单配合、有序履职,2025年至今全市乡镇船舶由3125艘减少至1997艘,清退率达36.1%,居全省前列。 二是强化履职保障。通过优化全市海域联防联管平台、“鹭海管家”乡镇船舶进出港报备系统和构建市、区、镇(街)三级渔业应急指挥体系等措施,进一步健全乡镇船舶和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规范35个涉渔船舶停泊点设置。先后组织镇(街)工作人员800余人次参加系统操作和应急值班培训,有效解决镇(街)专职管理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是优化协作机制。出台规范涉海涉渔执法监管和安全管理等系列文件,确立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在涉海综合协调、源头管理、新业态监管、执法协同等方面的协作机制,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2026年以来共同查处非法捕捞“三无”船舶28艘、泡沫筏34个,有力打击海域超规划养殖行为,海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提升。来源:厦门市委编办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