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分期)财政贴息政策客户关注问题解答(四)【WOW播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2025年8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印发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0号,以下简称《方案》),我行积极有序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2026年8月21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以下简称《通知》),我行积极落实相关要求,优化贴息政策。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答:根据《通知》要求,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答:根据《通知》要求,贴息范围由信用卡账单分期扩展至包括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各类分期产品。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新办理的上述信用卡分期业务且于政策实施期内生成的各期账单,经我行识别消费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信用卡账单分期以外的信用卡分期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答:信用卡分期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办理相应信用卡分期业务时约定的折算年化利率的50%。
答:客户需与我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财政贴息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信用卡贴息补充协议》),每张信用卡需单独签署。协议生效后,每期分期账单生成时,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贴息期限,在收取分期利息时直接扣减贴息资金。在2026年8月1日至政策发布日之间已办理的信用卡分期可致电农业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申请补贴息。
答: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信用卡贴息专区、拨打信用卡客服热线主动签署与查询《信用卡贴息补充协议》;也可在手机银行等各渠道申办信用卡分期业务时,按提示完成签署。
答: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拨打信用卡客服热线查询信用卡分期贴息金额。
答:对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消费、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生消费交易退款、逾期还款的,按规定不予财政贴息,对已享受财政贴息的,我行有权以适当方式扣减或追回贴息资金。
答: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分期)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客户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官方渠道申请贷款。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包括“包装贷”、“职业背债人”、“高评高贷”等,我行严格予以禁止。在办理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客户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
客户如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微信公众号咨询。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