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及省市七部门农药兽药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聚焦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我市开展为期9个月(2026年7月—2027年3月)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全市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受理电话为0311-8432281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2026年8月)8:30–12:00,14:30–17:30,(2026年9月-2027年3月)8:30–12:00,13:30–17:30。问题线索应与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相关,包括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客观真实。工作人员将对线索提供人和线索内容严格保密。征集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2.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农药兽药经营企业(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忽悠团”、游商走贩兜售假劣农药兽药。其他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3.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
4.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附: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禁停用兽药名录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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