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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启事

  • 2026-09-26 10:44:17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及省市七部门农药兽药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聚焦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我市开展为期9个月(2026年7月—2027年3月)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全市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受理电话为0311-8432281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2026年8月)8:30–12:00,14:30–17:30,(2026年9月-2027年3月)8:30–12:00,13:30–17:30。问题线索应与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相关,包括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客观真实。工作人员将对线索提供人和线索内容严格保密。征集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2.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农药兽药经营企业(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忽悠团”、游商走贩兜售假劣农药兽药。其他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3.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

4.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附: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禁停用兽药名录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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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姚泽玉
法律顾问|苏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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